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適逢臺北建城 140 週年,臺北市文化局邀請市民深入臺北市街區,以影像捕捉老屋在城市中的珍貴身影及建築的特色之美。希望邀請市民用影像說出屬於你與文化資產的互動故事,並且��鏡頭紀錄臺北的時空流轉。
適逢臺北建城 140 週年,臺北市文化局以「見城百事,老屋我城」為徵件主題,邀請市民深入臺北市街區,以影像捕捉老屋在城市中的珍貴身影及建築的特色之美。臺北市有超過500處有形文化資產,居全台之冠,在街道上、巷弄裡,老房子與我們共生共存,歷經時間的淬煉,共創許多與市民的回憶。今年,我們希望邀請市民用影像說出屬於你與文化資產的互動故事,並且用鏡頭紀錄臺北的時空流轉。
1. 徵件時間:113 年 08 月 07 日 12:00 至 113 年 10 月 16 日 23:59(逾期恕不受理)。
2. 得獎公布:113 年 11 月 中旬,於文化局設計臺北粉專、獎金獵人與古蹟日活動官網公布。
3. 「見城百��,老屋我城」攝影展暨頒獎典禮:113 年 11 月 24 日,預計在「臺北記憶倉庫– Taipei Info Hub」舉辦。
1. 徵集內容: 探索座落於臺北市老房子,觀察老屋建物細節特色、與文化民俗慶典,或是文化資產與常民生活互動的攝影作品。
2. 每件投稿皆須附上 100 字以內的心情故事抒寫分享。
3. 拍攝老屋:最多10張,且至少 1 張為比賽指定建物。(如投稿 1 件,則該件需為指定建物;若投稿多件,則至少 1 件為指定建物。)
4. 指定建物清單:https://reurl.cc/eyxmeW、、指定建物清單Google地圖版(謝謝熱心民眾 KunJi 提供)。
1. ��品規格:最少1,000萬像素拍攝(不得插點擴檔),作品僅可調整亮度、對比度、飽和度、銳利度;不得抄襲、重製、拷貝、加色、重曝(含機內重曝)、合成(包括增減原始影像元素)、連作(組照)不收,亦不得使用AI運算成品或修圖。
2. 上傳規格:JPG、PNG、TIF 檔皆可。請將每件作品統一調整為 4 : 3(直橫拍攝不拘),大小調整在 2.5 MB~5 MB 之間。
3. 收件方式:於「獎金獵人」線上投稿(作品不可抽換或退件)。
1. 本徵件活動評審預計邀請「攝影」、「建築」、「文資」三大面向具代表性的評審,同時邀請「臺北市文化局」代表參與初審和複審,獲選的作品即可參與展覽展出。
2. 預計選出前 3 名得獎作品、5 件優選、20件佳作,20件入選,獲選作品皆得參與展出。
(1)資格審查:由承辦單位審定。
(2)作品審查:由承辦單位聘請專家學者組成評審委團進行初、複審。
(3)評選比重:符���主題內容 40%、意象傳達 30%、攝影技巧 30%。
首獎 | 1 名 | 50,000 元 |
貳獎 | 1 名 | 30,000元 |
參獎 | 1 名 | 20,000元 |
優選獎 | 5 名 | 10,000元 |
佳作獎 | 20名 | 2,500元 |
入選獎 | 20 名 | 獎狀��紙 |
1. 照片拍攝日需為2022.01.01後(含)拍攝。
2. 評定成績未達水準時錄取名額得予以從缺。
3. 得獎之獎金均依所得稅法規定扣繳所得稅。
4. 參賽者必須尊重評審結果,亦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。
5. 参加作品限未曾於其他攝影比賽得獎,違者經查證屬實,或得獎作品事後發現有抄襲情事或違反著作權之行為者,取消得獎資格、獎位不遞補,其法律責任由作者自負。如已領獎,獎項追回。
6. 投稿作品須全為參賽者本人之獨自創作。在投稿之同時,即代表參賽者同意且未違反與第三者之協議、保證參賽作品為其所原創,未侵犯其他任何個人或實體之版權、商標權、人格權、隱私/公開權、以及智慧財產權,且未有第三者對該投稿作品具備任何權利、所有權、主張擁有或相關利益,亦未有違反其他法令情事。
7. 得獎作品之作者享有著作人格權及著作財產權,並同意無償授權臺北市政府(代表機關臺北市政府文化局)可集結得獎作品出版,並自得獎公告日起3年內,得以重製、公開展示、公開傳輸等方式進行推廣、教育、行銷等非營利利用,並得於前開目的範圍內轉授權第三人。
8. 凡繳交作品參與比賽者,即代表同意遵守參賽規則及同意主辦單位依法蒐集、處理、利用其所有個人資料。
9. 本活動辦法如有未盡事宜,得隨時修正後另行公布。
10. 對本簡章內容及活動,臺北市文化局隨時保有一切解釋、補充說明、修改、暫停或取消一部或全部之權利。
主辦單位:臺北市政府文化局
協辦單位:文化銀行
聯絡信箱:[email protected](古蹟日徵件活動小組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