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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2屆「台灣華文原創故事���劇駐市計畫」徵件即日起至114年1月6日止,高雄市政府文化局為開發台灣優良劇本,讓高雄成為華文世界故事創作基地,公開徵求劇本企畫,邀請編劇開發專屬高雄、擁有高雄氣味的劇本。
高雄市政府文化局(以下簡稱本局)為發展本市影視產業,讓高雄成為華文世界故事創作基地,以台灣自由土壤之優勢,開啟創作動能,培養優秀人才,特公開徵求編劇駐市以開發專屬高雄、擁有高雄氣味的劇本。
提案人之企畫及後續繳交的劇本,得由評審提出建議,提案人據以進行適度調整。
(一) 每屆徵件時間,由本局另行公告。
(二) 劇本發展期間:自核定日起至劇本完成且經本局核定日止。
擇優錄取,得從缺。
每案40萬元為上限,分期給付。
受獎助者於劇本發展期間內如經評審委員建議跨期創作,或自行提出跨期創作申請並經評審委員同意,始得進行跨期創作。審查通過可合併各期請款;配合田野調查至少須繳交三期創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