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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隆市政府為鼓勵影視業者取景拍攝影片,行銷本市優質形象,特辦理 114 年度獎勵影視製作補助。
本次補助總預算為新臺幣 800 萬元,每部影���最高補助金額為 300 萬元。
申請期程自 2025 年 1 月 15 日至 2025 年 3 月 14 日。
符合以下條件的影視業者均可申請:
申請者需提交企劃書及相關申請文件、附件資料各 1 式 10 份,均以 A4 紙張直式橫書缮打、雙面影印,��於左側簡易裝訂成冊。備文以專用封面並以掛號信函送至基隆市政府,並提供電子檔至指定郵箱([email protected]),並來電確認(02-24201122 分機 2911 ),始完成申請流程。
初審由基隆市影視委員會進行書面內容審查;複審由委員會召開複審評審會議,申請者應到場簡報。
申請文件檢核表、申請表及申請書封面、申請單位聲明書、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、補助契約書、補助成果報告書範本、總支出明細表等相關檔案請至基隆市政府網站下載。